正本 福和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函
聯絡人:張羅淑之
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永安街33巷4號11樓 電話:(02)2920-3277 傳真:
受文者: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年 12月 17日
發文字號: 福申 字第 0001號
速別:速件
密件:密
附件:一式二份
主旨:檢送本公寓大廈成立組織申請報備書等相關資料表件,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並依決議辦理。
二、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 102年 11月17 日 上 午 9 時30 分。
三、 本次會議應出席區分所有權人 31 人,本人出席 23 人,委託出席 7 人,合計出席 30 人。
四、 旨揭表件資料計有:申請成立報備書、申請成立報備檢查表、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表、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員名冊(簽到簿)、管理委員會選任主任委員會議紀錄、委員會名冊、會議出席委託書等。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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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副本:
福和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請加蓋管委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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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主任委員 張羅淑之
(請蓋主委印鑑章)
福和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成立報備書
申請日期: 102年 12月 17日
文 號: 福申 字第 0001 號
申請事項:
一、本公寓大廈經依規定成立管理委員會,謹檢附有關文件,請准予報備。
二、本申請案僅系申請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處理原則規定同意發給變更報備函,申請人如有偽造文書、侵害他人權利等情事,由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
此致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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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新任)主任委員 ) 張羅淑之 (簽章)
(請蓋主委印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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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名稱: 福和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請加蓋管委會章)
※批 示 |
※核 稿 |
※承辦人 |
※受理結果 |
※發文字號 |
※收文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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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不全予以駁回 □符合規定准予報備 報備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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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申請成立報備檢查表
項目 |
申請資料文件內容記載欄 |
※檢查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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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資料 |
公寓大廈名稱 |
福和園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齊全 |
□不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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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 |
張羅淑之 |
身分證字號 |
A210297723 |
簽章 |
張羅淑之 |
(主委印鑑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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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永和區永安街33巷4號11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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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02)2920-3277 |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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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檢附文件 |
1.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
□已附 |
□已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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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總數為31人) |
□已附 |
□未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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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人員名冊(簽到簿) |
□已附 |
□未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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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會議出席委託書 |
□已附 |
□未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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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區會 分議 所召 有開 權情 人形 |
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人數及所有權比例: 出席人數為( 30 人) 出席人數比例為( 96.77 %) 所有權比例為( 97.81 %) |
□比例符合 |
□比例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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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人數、所有權人比例: 同意人數為( 30 人) 同意人數比例為( 100 %) 同意所有權比例為( 100 %) |
□比例符合 |
□比例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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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申請人請勿填寫有※記號之各欄位
(請蓋管委會章)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檢查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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